目标管理的特点
(1)目标管理是参与管理的一种形式。目标的实现者也是目标的制定者,即上级和下级共同确定目标。 首先确定出总目标,然后对总目标进行层层分解, 通过上下协商,逐步制定组织各部门直至每个员工的目标; 用总目标指导分目标,用分目标保证总目标,形成目标一手段链。(2)强调 自我控制。德鲁克认为,员工愿意承担责任,在工作中发挥自己的智慧和创造力;如果控制对象是社会组织中的人,那么控制必须是人的行为动机,而不是行为本身,即通过控制动机来控制行为。 目标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用自控管理代替压制管理 ,它使管理者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 这种自我控制可以成为更强的动力, 促使人们做好工作,而不仅仅是过得去 就行;由 你让我做 变成我要做。(3)促进权力下放。集权与分权的矛盾是阻碍大胆授权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保持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实施目标管理有助于协调这些矛盾,促进权力下放,使组织氛围更加生气。(4)注重成果第一的方针。传统的管理方法往往很容易根据员工的印象、思想和对某些问题的态度来评价。 目标管理实施后,由于目标评价体系完善,可以根据员工的实际贡献进行如实评价。 目标管理注重结果而不是过程。目标管理还努力将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更紧密地结合起来, 增强员工的工作满意度。 这对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强组织凝聚力起到了很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