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统计数据收集的类型
1.根据调查对象的范围,可分为综合调查和非综合调查。综合调查是对构成调查对象的所有单位进行逐一、无遗漏的调查,包括综合统计报表和普查。例如,人口普查是调查全国每个人的登记情况。综合调查可以掌握更全面、更完整的统计数据,了解整个单位的全貌,但需要花费更多的财力、物力和人力,操作困难。非全面调查是对调查对象中的一些单位进行调查,包括非全面统计报表、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比如对职工家庭收支的调查,我们只抽取部分职工家庭进行比较调查。非全面调查是对部分调查对象进行调查,可以用更少的时间和更多的人力调查材料,由调查材料推导和解释所有材料。但是得不到全面的信息。综合调查和非综合调查是根据调查对象包含的单位范围来区分的,而不是根据结果是否反映了综合数据的整体特征,抽样调查也可以最终计算得到整体综合数据。2.根据调查时间是否连续,可分为定期调查和一次性调查。定期调查是连续调查,是指研究对象变化的持续登记。主要目的是获取工业企业总产值、产品产量、原材料消耗等事物发展过程及其结果的统计数据。在观察期间,这些指标的值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必须经常连续注册以满足需要。持续调查获得的数据是现象在一段时间内的总量。一次性调查是一项不连续注册的调查,是指研究对象在某一时刻间隔相当长时间注册数据。如人口数、机械设备台数等资料短期内变化不大,无需连续登记资料。不连续调查获得的数据反映在某一时间点的水平。定期进行定期调查;一次性调查可以是定期的或不定期的。3.根据调查组织的不同方式,可分为统计报表制度和专项调查统计报表制度,是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调查要求和文件自下而上提供统计数据的报表制度。它是一种收集数据的方式,旨在定期获取系统和全面的统计数据,目的是掌握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的指标。统计报表属于综合调查范畴,又称综合统计报表。统计报表具有统一、全面、周期性、可靠性等特点。目前,我国统计报表由国家统计报表、业务部门统计报表和地方统计报表组成,其中国家统计报表是统计报表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专项调查是专门组织的统计调查,以了解和研究某些情况或问题,包括普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4.统计数据的收集可分为直接观察法、报告法、采访法和被调查人员自填法。直接观察法是指调查人员到现场直接测量被调查对象的点数。例如,对商品库存的盘点等。这种方法可以保证收集的调查数据的准确性,但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长时间。报告法是指报告单位以原始记录和会计资料为基础,向有关单位提供统计资料。我国目前的统计报表制度是采用这种方法逐级收集数据。访谈法可分为询问法和通信法。询问方法是根据调查项目的要求,将调查结果计入表格。通讯法一般由统计工作机构将调查表格邮寄给调查者,然后被调查者将填答好的调查表寄回。被调查人员的自填法是将调查表交给被调查人员,说明调查的要求和方法。被调查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表中的项目。填写后,由调查人员审查并收回。综上所述,收集统计数据的方法有很多种。实际组织调查的方法必须根据调查对象的具体任务和特点确定,并根据客观情况和工作条件的变化适当选择。非全面调查可以在很多情况下进行,特别注意抽样调查。同时要注意各种调查方法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