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关系公司的工作原则
公共关系公司的工作一方面涉及委托单位或个人的形象和声誉,另一方面对公众负责。因此,公司应自觉遵守以下原则:1。遵守法律。公共关系公司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 法令及相关政策。公司不仅是一个社会服务机构,也是一个经济实体。其主要任务是为社会服务,而不是贸易发展 以商品经营为主要项目。 公司应在国家政策和政策的指导下开展活动,以遵纪守法、优质服务赢得公众的信任.2.强调真实, 准确。公共关系公司必须它是真实的, 为客户提供准确的信息。真相是客观报道,不隐瞒任何情况,真诚对待客户,绝不搞虚伪,敷衍塞责。 准确性不夸大,不缩小, 实事求是, 避免夸夸其谈,并针对利弊指明改正的出路,绝不避重就轻,草草了事。三、不干涉内务。公关公司的工作人员必须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委托单位的内部情况,因为他们受委托开展公关活动。 因此, 公司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响委托单位或委托人的事务,也不得将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对方。特别是双方合作后,要加强自律,不干涉客户内务,不损害客户利益。保守秘密。为确保公共关系目标的实现,公共关系公司在代理委托单位的公共关系业务过程中, 要经常了解委托单位的机密, 公司应当严格保守秘密,不得接受可能泄露或者使用这些秘密的单位,以免损害委托单位的利益或者形象。5.避免同时为相互竞争的客户服务。公共关系公司不时为相互竞争的委托单位开展公关活动。1977年美国公共关系协会全体会议通过的《公共关系业务职业道德准则》明确规定: 会员在事实充分展开后,不得代表相互冲突或竞争的利益集团;当会员利益正在或可能与客户利益冲突时,应充分通知对方。 一切都是为了顾客。公关公司的宗旨是信誉第一,服务第一,客户第一。公司应尽最大努力为客户做好事,提前向客户介绍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等,并从客户的角度考虑成本预算,尽可能为客户节省资金。 此外,在为客户服务的过程中,公司不得接受与上述服务相关的小费、佣金和高价报酬,无需获得客户许可和充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