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鹿博弈:乌龟要和兔子合作
春秋战国时期,越国人甲父史和公石师各有所长。甲父史善于计谋,但处事很不果断;公石师处事果断,却缺少心计,常犯疏忽大意的错误。他们经常取长补短,合谋共事,好像有一条心。这两个人无论一起去干什么,总是心想事成。后来,他们在一些小事上发生了冲突,吵完架后就分了手。当他们各行其是的时候,都在自己的事业中屡获败绩。一个叫密须奋的人对此感到十分痛心,他哭着规劝两人说:“你们听说过海里的水母没有?它没有眼睛,靠虾来带路,而虾则分享着水母的食物。这二者互相依存,缺一不可。北方有一种肩并肩长在一起的‘比肩人’。他们轮流着吃喝、交替着看东西,死一个则全死,同样是二者不可分离。现在你们两人与这种‘比肩人’非常相似。你们和‘比肩人’的区别仅仅在于,‘比肩人’是通过形体,而你们是通过事业联系在一起的。既然你们独自处事时连连失败,为什么还不和好呢?”甲父史和公石师听了密须奋的劝解,感到很惭愧。于是,两人言归于好,重新在一起合作共事。这则寓言故事说明个体的能力是有限的,在争生存、求发展的斗争中,只有坚持团结合作,才有可能获得最终的成功。这便涉及了经济学中的正和博弈,为了更好地理解,我们不妨用“猎鹿模型”来解释在博弈中合作的必要性。在古代的一个村庄,有两个猎人。为了使问题简化,我们假设主要猎物只有两种:鹿和兔子。如果两个猎人齐心合力,忠实地守着自己的岗位,他们就可以共同捕得一只鹿:要是两个猎人各自行动,仅凭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捕到鹿的,但可以抓住4只兔子。从能够填饱肚子的角度来看,4只兔子可以供一个人吃4天;1只鹿如果被抓住将被两个猎人平分,可供每人吃10天。也就是说,对于两位猎人,他们的行为决策就成为这样的博弈形式:要么分别打兔子,每人得4;要么合作,每人得10。如果一个去抓兔子,另一个去打鹿,则前者收益为4,而后者只能是一无所获,收益为0。在这个博弈中,要么两人分别打兔子,每人吃饱4天;要么大家合作,每人吃饱10天,这就是这个博弈的两个可能结局。通过比较“猎鹿博弈”,明显的事实是,两人一起去猎鹿的好处比各自打兔子的好处要大得多。猎鹿博弈启示我们,双赢的可能性都是存在的,而且人们可以通过采取各种举措达成这一局面。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为了让大家都赢,各方首先要做好有所失的准备。在一艘将沉的船上,我们所要做的并不是将人一个接着一个地抛下船去,减轻船的重量,而是大家齐心协力地将漏洞堵上。因为谁都知道,前一种结果是最终大家都将葬身海底。在全球化竞争的时代,共生共赢才是企业的重要生存策略。为了生存,博弈双方必须学会与对手共赢,把社会竞争变成一场双方都得益的“正和博弈”。厉以宁曾经讲过新龟兔赛跑的故事:龟兔赛跑,第一次比赛兔子输了,要求赛第二次。第二次龟兔赛跑,兔子吸取经验,不再睡觉,一口气跑到终点。兔子赢了,乌龟又不服气,要求赛第三次,并说前两次都是你指定路线,这次得由我指定路线跑。结果兔子又跑到前面,快到终点了,一条河把路挡住,兔子过不去,乌龟慢慢爬到了终点,第三次乌龟赢。于是两个就商量赛第四次。乌龟说,咱们老竞争干吗?咱们合作吧。于是,陆地上兔子驮着乌龟跑,过河时乌龟驮着兔子游,两个同时抵达终点。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双赢才是最佳的合作效果,合作是利益最大化的武器。许多时候,对手不仅仅只是对手,正如矛盾双方可以转化一样,对手也可以变为助手和盟友,微软公司对苹果公司慷慨解囊就是一个最好的案例。如同国际关系一样,商场中也不存在永远的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