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播于危机公关的实际意义,现已由“危机公关中的网络传播”转换到“根据互联网的危机公关”。
在互联网媒体时期,在危机公关中,网络传播通常处于附加影响。此时,互联网媒体属于一个新事物。由于技术、媒体自然环境等因素的约束,其传播优势尚未完全显现。因此,在危机公关中,绝大多数媒体公关行为主体更注重媒体使用中强大的互联网媒体,而互联网媒体只是危机公关整个过程中许多可供选择的方式和可靠的新闻媒体之一。
网络编辑认为,在网络空间中,网络平台已经成为许多自我传播的起源,因为线平台已经成为许多自我传播的起源。互联网已成为各种信息内容的发布源,包括社区论坛、战斗者、播客等,并展示为自己发布信息的管理中心。互联网上的信息内容传播量越来越快。无论信息内容是新闻媒体传播还是群众的自我传播,它都可以在在在线平台上快速传播。信息内容速度的加快促进了新闻媒体和群众反映的一致性,落后水平减弱。
越来越多的危机事件开始遵循发展趋势的逻辑:危机事件的发生--网络舆论集聚--互联网媒体干预--提高网络舆论--解决危机公关行为的主体--危机处理或危机进一步扩大。由于互联网在新闻媒体布局中的关键影响和互联网作为危机公共关系的发祥地的客观事实,网络公共关系已成为危机公共关系的关键组成部分,所有危机的解决都是网络传播不可或缺的。即使在某种意义上,网络公共关系也意味着我们媒体时代危机公共关系的本质形状。
近年来,危机发生率高,始于互联网的客观事实是,对于危机公共关系的行为主体和代理实施者来说,这既是挑战,也是机遇。解铃还必须系铃人。根本原因在于互联网。如果你想处理它,你必须从信息流广告的根源开始,也就是说,互联网才刚刚开始处理它。相反,在聚会上,网络公共关系已经完成,危机公共关系将在很大程度上消除,而网络公共关系的成本远远高于基于互联网媒体的危机公共关系。对于媒体公共关系行为主体--无论是公司还是政府部门--毫无疑问,互联网媒体必须占领第一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