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信力,有2种解释。
第一种,公是公众的公,指使公众信任的力量。
第二种,公是公共权力的公,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公共权力需要表现出的一种公平、正义、效率、人道、民主、责任的信任力。公共权力也不是谁都可以说自己有的,一般认为有4个固定搭配:政府、传媒、司法、民间组织(公益组织或者行业协会)。
不管是公众,还是公权,我觉得都说得通。要去较真儿的,是“信”。你说的东西大家如果都不信,管你是哪个公,都没力。
公信力是怎么被毁坏的,有了新的鲜活样本。
以前吧,都是操作过程中不做人把事儿办砸了,要靠公开通报来挽尊和纠正。现在有的地方能够利用4封发布内容,把自己砸个底儿掉。我以前以为这是艺人独有的种族天赋呢,原来这么普及的啊。
权力一方,无法取得公众的信任,就会陷入塔西佗陷阱。
古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在评价一位罗马皇帝时说:“一旦皇帝成了人们憎恨的对象,他做的好事和坏事就同样会引起人们对他的厌恶。”之后,中国学者引申这个说法,塔西佗陷阱指当政府部门或某一组织失去公信力时,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
我们看到,省级的专门小组,给出的最新调查结果几乎都是“维持原判”,而原来的结果就是充满各种质疑。在缺乏公信力的前提下,想让公众接受原来已经被他们否认掉的东西,就得拿出非常实而明确的说明、非常强而有力的证据。
发出去之后没有人相信的东西不如不发;发出去之后反而引出更多质疑的东西,就相当于千里送人头。
作为一个公关行业垂直号,没有冲去一线调研的能力,也没有网友们找素材的能力,我们只能说说,哪些做法,可以增加公信力。
01
展现过程,而不只是结果
直接给结果的,叫做广告。“找工作,上58同城”,为什么非得上58同城,这个“过程”没有解释,会被放血的最终“结果”倒是很好记住。
广告平台还会告诉金主,你得多投,只要不断重复,别人就会照做,并且称之为“心智占领”。个人觉得,扔出一点连基本逻辑推演都没有的东西要是能算占领心智,可能是把大家都当弱智了。
这种结论型的广告,每次听到,我的内心都会划过一条弹幕“凭什么啊”。越是无法逻辑自洽,经不起推敲,却又很想快速被接受的东西,越是倾向于采用这种传播方式。
只给结果,在取得信任方面,几乎是没有作用的,反而非常容易引发处理态度有问题、过程不严谨、结论不真实等各种更加严重的质疑。
相反,展现过程,由于需要环环相扣,造假难度急速上升,带来了可信度的直接上升。举个例子,一件假古董,以结果的形式展现在你眼前,可能很难分辨,你得去找马未都。但是,如果你可以看到这件古董几百上千年来每次流转的明确记录与物证,辨别难度就降低很多。
假的东西,越多过程记录,就越难自圆其说。不能展现过程,就不容易取得信任;不愿意展现过程,就一定有问题。
02
细化颗粒度,而不只是有总数
总数,能够直接证明的是工作量,而不是可信度。
虽然不知道小组一共有多少人,主要是听汇报还是自己跑,怎么没日没夜的工作,在几天时间内,完成“走访群众4600余人次、调阅档案材料1000余份”是非常大的工作量。但如果是按照上海流调水平,我对这个工作效率是有信心的。
问题在于,总数,需要在颗粒度的对应下,才会具有更强的说服力。
走访群众4600余人次,细化颗粒度就是,什么身份的群众,在哪里的群众,知道什么核心信息的群众,怎么走访的群众,和第一份调查是不是重叠的群众。不做细化,那也可能4600人里面4599个是同一个县住了20年从来不报警的群众。
调阅档案材料1000余份,细化颗粒度就是,什么样的材料,在哪里的材料,谁写的材料,证明什么的材料,和第一份调查是不是重叠的材料。不做细化,那也可能1000份里999份是“杨、扬”不分、随便涂改、自己说个名字连身份证都不用就可以登记的材料,多看除了损伤脑子,还有什么用处?
03
发布视频,而不只是文字
刚刚结束的冬奥,短道速滑馆的事实还原,全靠摄像头。为了避免“说不清楚、各执一词”,把一切都拍下来的执法记录仪也被广泛应用。
这个时代,视频已经非常容易制作和传播。视频,稳坐证据链的顶端。视频直播,更是TOP级。媒体们搞过方舱建造直播,撤离大使馆直播等等,看起来也不存在什么不可克服的技术难度。
关于人的,相比“转述”,视频形式直接发言,足够直观,也更不容易被修改和曲解。
关于物的,展现检测过程。怎么说呢,没有人或者物“出镜”,依然坚持选择用文字表述,我现在能够想到的说法就是万能的“保护隐私”了。
04
用技术帖,而不只是描述
看罪案类美剧的同学,肯定见过可视化展现容貌比对的过程,就是毫无专业知识,也能看懂“哦,哦,哦,对上了,就是他”的那种。
当然,电视剧里的可以不作数,B站、知乎也有很多技术帖。包括专业人士在内的网友在分析研究明星是否整容的过程中,掌握了各种能力和技术。
以我不多的娱乐圈知识,上一次硬说因为缺牙,导致容貌产生巨大变化的人,还是angelabay。
“基于年龄增长造成的皮肤老化、毛发退化、脂肪组织液化以及牙齿缺失等因素影响”导致容貌出现巨大差异,现在应该可以运用技术还原。自己不会做的话,B站后台给up主留言呀。
讲道理哦,容貌还原是可以借助客观性来论证的东西。由参数打底的技术,天然具有不可修改性和公正性,谁来,都是这一套东西。而且,这样不算冷门技术。
05
多方参与,而不只是官方
很多人呼吁过可以请第三方机构参与专业部门的检验与核查,包括DNA比对、容貌比对、精神鉴定、身体检查。
呼吁么,反正都可以呼吁,联合国也在呼吁普京大帝不要激动。
2月9日、13日、20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经过3次DNA检验比对,认定杨某侠即小花梅。
不知道调查组有没有想通,现在你让同一个鉴定中心做3遍、和做10遍、做100遍、做1000遍,可信度是一样的。这就不是做了几遍的问题。
06
要有延展,而不只是限定
我们是怎么展现奥运冠军风采的?
本人、教练、队友不算,还可以看到他的老家、他的启蒙教练、他的初中同学、他的医生、以及隔壁国家的选手。
多元多面、互相印证是个非常经典好用的表现形式,长期在各种宣传工作中被广泛使用。这次几乎没有使用。
铺开,放宽,让更多人出现,就在公众身边。他们的存在,可以被触及;他们的讲话,可以被询问。
07
夯实专业,不要半吊子
既然认定女生有精神疾病,既然认定是拐卖,“虐待家庭成员罪”就有点迷了。
按照法条,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实施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
被嘲笑司法考试不知道怎么过的调查组,只在不能认定“婚姻无效”,否则安不上“虐待罪”这一点上是逻辑清晰的。
而公众的看法非常简单:一方有精神病的,或者是被拐来的,婚姻本身就该是无效的,怎么会是“家庭成员”。难道只要一起生过孩子,就锁死了“家庭成员”?有脸这么说的,通常只有男女明星即便离婚也“永远都是家人”。
08
措辞严谨,不要触碰逆鳞
我已经听到N个女生,看到通报使用“丈夫”来称呼董某民就炸毛了。
是的,那张破结婚证居然还是有效的,丈夫的身份居然没有改变,是在等“冷静期”过掉吗?
在通报中使用“丈夫”这种词汇,基本属于送死,既没有必要,也没有价值。
说句实话,可以看出最新通报已经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在写,这是他们的工作。但,公众也费着九牛二虎之力在找茬,这是他们想要做的事情。
追问,不是咬着一个镇、一个县、一个市、一个省不放,而是想要看看,这种存在本身,就是让现代文明极度蒙羞的事情,到底会有什么结论和结果。
这个结论,关系到她们那些依然不幸的人,能否得到解救。
这个结果,关系到我们这些暂时好运的人,能否对于现代文明保持信心。